便利行政程序中电子证据和电子支付的提供
Posted: Mon Jan 27, 2025 6:46 am
现在,一个机构的管理程序可能需要另一个机构的证书。但是,如果一个机构以数字方式运作,但公民首先需要另一个尚未以数字方式运作的机构颁发的证书,那还有什么意义呢?然后,该证书必须首先由数字工作机构扫描,以便可以对其进行处理。如果允许一个机构通过一个接口从另一个机构获得对其所需信息的确认,不是更好吗?这背后是古老的竞选口号“应该运行的是数据,而不是公民”。毕竟,许多公共管理服务都不是免费的——通常需要付费。根据法律规定,只需提供银行详细信息即可付款,例如,可以通过网上银行而不是现场进行付款。
通过电子官方和公告公报履行公布义务
如果通过了法律或法规,制定了发展计划(即使联邦政府不对此负责)或规划了一条从德国北部到南部的新电力线,那么公民必须知道这一点。如果没有颁布——即公开公告——法律是无效的。然而,通常情况下,官方文件和公告文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件”。
《电子政务法》中的规定明确表示,在这方面不应从字面上理解 直邮抵押营销 联邦法律。这意味着,例如,如果联邦法律提到官方联邦公告或公报,则该“表”以电子形式出现并且可以通过互联网访问就足够了。
记录和分析流程的义务
Telefónica 前首席执行官托尔斯滕·德克斯 (Thorsten Dirks) 用激烈的言辞表达了流程优化的必要性:“如果你将一个蹩脚的流程数字化,那么你就会得到一个蹩脚的数字流程。”这种需求已用其他词语进行了讨论,但也同样明确指出:
“电子行政服务可以为行政管理现代化和减少官僚主义做出重大贡献。 [……]然而,先决条件是在数字化之前对流程进行分析,并在必要时进行重组,并且纸质世界不能简单地以电子方式表示。”
简而言之:在将新软件引入管理之前,首先应从程序角度记录内部流程(使用通用流程符号,如 BPMN 2.0),以便不断检查和改进。这里应该遵守“收集实际流程,分析它,开发应该流程”的座右铭。
主管部门提供机器可读数据集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数据以数字方式提供,通常应以机器可读的格式提供。这意味着什么可以在法律本身中找到:如果一种格式包含的数据可以由软件自动读取和处理,则该格式是机器可读的。此外,数据应提供元数据。
该法规旨在作为开放数据的贡献。底层数据结构和相应标准必须可公开访问,并且应完全公开发布并免费提供。
结论
自 2013 年该法律通过以来,现在已经过去了几年。如果您从那时起与当局有过任何接触,您会发现并没有发生太多事情。这有很多原因。我会在另一篇文章中向大家解释《电子政务法》实施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更重要的是我有哪些改进建议。
您想了解更多有关 adesso 如何在数字化背景下支持公共管理的信息吗?然后看看我们的网站。
通过电子官方和公告公报履行公布义务
如果通过了法律或法规,制定了发展计划(即使联邦政府不对此负责)或规划了一条从德国北部到南部的新电力线,那么公民必须知道这一点。如果没有颁布——即公开公告——法律是无效的。然而,通常情况下,官方文件和公告文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件”。
《电子政务法》中的规定明确表示,在这方面不应从字面上理解 直邮抵押营销 联邦法律。这意味着,例如,如果联邦法律提到官方联邦公告或公报,则该“表”以电子形式出现并且可以通过互联网访问就足够了。
记录和分析流程的义务
Telefónica 前首席执行官托尔斯滕·德克斯 (Thorsten Dirks) 用激烈的言辞表达了流程优化的必要性:“如果你将一个蹩脚的流程数字化,那么你就会得到一个蹩脚的数字流程。”这种需求已用其他词语进行了讨论,但也同样明确指出:
“电子行政服务可以为行政管理现代化和减少官僚主义做出重大贡献。 [……]然而,先决条件是在数字化之前对流程进行分析,并在必要时进行重组,并且纸质世界不能简单地以电子方式表示。”
简而言之:在将新软件引入管理之前,首先应从程序角度记录内部流程(使用通用流程符号,如 BPMN 2.0),以便不断检查和改进。这里应该遵守“收集实际流程,分析它,开发应该流程”的座右铭。
主管部门提供机器可读数据集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数据以数字方式提供,通常应以机器可读的格式提供。这意味着什么可以在法律本身中找到:如果一种格式包含的数据可以由软件自动读取和处理,则该格式是机器可读的。此外,数据应提供元数据。
该法规旨在作为开放数据的贡献。底层数据结构和相应标准必须可公开访问,并且应完全公开发布并免费提供。
结论
自 2013 年该法律通过以来,现在已经过去了几年。如果您从那时起与当局有过任何接触,您会发现并没有发生太多事情。这有很多原因。我会在另一篇文章中向大家解释《电子政务法》实施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更重要的是我有哪些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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