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德议会关于两院合作的协议。
Posted: Thu Feb 20, 2025 5:49 am
为此,一个由两国议会议员组成的法德工作组正在成立,并正在准备一份“法德议会协议”的提案。该工作组将于 2018 年定期开会,并将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爱丽舍宫条约》签署 56 周年)之前及时完成工作。该委员会由两地议会各九名代表组成。其他欧洲议会议员和欧洲议会议员可以顾问身份出席其会议。这个由两国议会设立的工作组将参与修订《爱丽舍宫条约》的政府间谈判。
该协议应包括以下几点:
1. 在将欧洲指令转化为国家法律时,法国和德国的立法程序趋于一致。目标必须是协调的转置安排。
2. 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至少每四年一次,包括联合全体辩论(在讨论欧洲问题的会议期间,例如在欧盟峰会之前)。
3.定期主持对方国家议会的会议(例如,欧洲问 哈萨克斯坦 WhatsApp 号码 题会议)。
4.成立由代表组成的常设法德指导委员会,负责监督、制定和监督拟议的议程。
5.两院法德友好小组就所有涉及法德友好的议题以及跨境问题进行磋商。
6. 在两国议会大会主席的领导下,定期在柏林和巴黎轮流举行两议会大会专门委员会主席会议,讨论欧盟事务中的共同优先事项。
7. 任命两个议会的成员为有权参加合作伙伴议会欧洲事务委员会会议的成员,并有权在会议上发言。
8. 将两院某些委员会定期组织的联席会议扩展到其他议会委员会,以就当前立法草案进行磋商。
9、进一步发挥两会主席团联席会议的作用,探讨支持和发展德法合作。
10. 各国政府向议会提交关于法德部长理事会决议的目标和执行情况的年度报告。
11. 制定程序以使各大会能够就欧洲主题达成共同定位。
12. 议会党团和委员会定期审查是否可以将有关欧洲或双边问题的类似议案列入议会议程。
13. 在国际或欧洲议会间大会和会议(例如稳定、协调和经济治理议会间会议、欧洲联盟议会联盟事务专门议会机构会议 - COSAC -、欧洲委员会、北约议会大会)上举行联合筹备会议,以期相互协商甚至采取联合举措。
14、加强欧洲层面对辅助性和比例性原则遵守情况的监督合作。目的是制定一个用于审查辅助性原则的共同参考框架,以便不同成员国之间的审查更加协调、透明和具有可比性。
15. 两会应通过定期举行联合委员会会议、制定联合工作计划,就外交政策、安全和发展进行磋商。
16. 联合工作组为欧洲防务政策领域的永久结构化合作(PESCO)的议会监督制定建议。
17.联合组织“国际议会实习项目”(IPS)。该项目目前允许来自42个国家的120名年轻毕业生在联邦议院进行为期五个月的议会工作。
18. 议员、议会行政部门成员、议会党团工作人员和议员交流计划
该协议应包括以下几点:
1. 在将欧洲指令转化为国家法律时,法国和德国的立法程序趋于一致。目标必须是协调的转置安排。
2. 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至少每四年一次,包括联合全体辩论(在讨论欧洲问题的会议期间,例如在欧盟峰会之前)。
3.定期主持对方国家议会的会议(例如,欧洲问 哈萨克斯坦 WhatsApp 号码 题会议)。
4.成立由代表组成的常设法德指导委员会,负责监督、制定和监督拟议的议程。
5.两院法德友好小组就所有涉及法德友好的议题以及跨境问题进行磋商。
6. 在两国议会大会主席的领导下,定期在柏林和巴黎轮流举行两议会大会专门委员会主席会议,讨论欧盟事务中的共同优先事项。
7. 任命两个议会的成员为有权参加合作伙伴议会欧洲事务委员会会议的成员,并有权在会议上发言。
8. 将两院某些委员会定期组织的联席会议扩展到其他议会委员会,以就当前立法草案进行磋商。
9、进一步发挥两会主席团联席会议的作用,探讨支持和发展德法合作。
10. 各国政府向议会提交关于法德部长理事会决议的目标和执行情况的年度报告。
11. 制定程序以使各大会能够就欧洲主题达成共同定位。
12. 议会党团和委员会定期审查是否可以将有关欧洲或双边问题的类似议案列入议会议程。
13. 在国际或欧洲议会间大会和会议(例如稳定、协调和经济治理议会间会议、欧洲联盟议会联盟事务专门议会机构会议 - COSAC -、欧洲委员会、北约议会大会)上举行联合筹备会议,以期相互协商甚至采取联合举措。
14、加强欧洲层面对辅助性和比例性原则遵守情况的监督合作。目的是制定一个用于审查辅助性原则的共同参考框架,以便不同成员国之间的审查更加协调、透明和具有可比性。
15. 两会应通过定期举行联合委员会会议、制定联合工作计划,就外交政策、安全和发展进行磋商。
16. 联合工作组为欧洲防务政策领域的永久结构化合作(PESCO)的议会监督制定建议。
17.联合组织“国际议会实习项目”(IPS)。该项目目前允许来自42个国家的120名年轻毕业生在联邦议院进行为期五个月的议会工作。
18. 议员、议会行政部门成员、议会党团工作人员和议员交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