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法院赞同地引用了安东尼奥·卡塞塞的观点:“占领国与被占领土上的叛乱或起义团体之间发生的武装冲突,无论其是否具有恐怖主义性质,都构成国际武装冲突。”在 2005 年的Adalah v. IDF案件中,最高法院再次与巴拉克大法官一起,认定(¶20)适用于被占领土上的武装冲突的是 1907 年《海牙规则》,该规则仅适用于国际武装冲突。
他们同样认为以色列与加沙和西岸抵抗组织之间的武装冲突具有国际性质。例子包括 2009 年联合国加沙冲突实况调查团(见 ¶¶ 272-274)和国际法院 2004 年的咨询意见,即“在被占领的巴勒斯坦领土修建隔离墙的法律后果”。在该咨询意见中,国际法院(见 ¶¶ 89-92)认为《海牙章程》和《日内瓦平民公约》为以色列在其占领的领土上的行为提供了适用的法律。
一切可能都会好起来
虽然《罗马规约》中对两种武装冲突的战争罪规定确实存在重叠,但有关国际 塞浦路斯资源 性冲突的规定更为全面。专家小组并未解释哪些指控应归入哪一种冲突。他们二分法的逻辑似乎要求将涉及以色列和哈马斯之间行动的指控定性为非国际冲突。汗在新闻声明中对哈马斯人物提出的战争罪指控都是如此,但对于以色列人物,他的一些战争罪指控是根据《罗马规约》关于国际武装冲突罪行的规定提出的,而其他指控则根据《罗马规约》关于非国际武装冲突罪行的规定提出。
检察官汗提出的战争罪指控可能确有事实依据。然而,他对他认为存在的武装冲突类型的描述令人生疑,这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最终,这种描述可能不会致命。可能需要重新界定。但当汗在第一预审分庭的听证会上提出他的请求时,人们可以预料到,他会提出尖锐的问题,即他对加沙敌对行为特征的分析为何与普遍认为有效的分析不同。他是否打算让国际刑事法院采取与国际法院相反的观点?他能否引用先例来支持赢得选举的政党是非国家行为者这一主张,或者支持支持反对占领国的武装团体参与非国际冲突这一主张?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试图使用武装力量将德国军队赶出法国的法国抵抗运动是否参与了非国际武装冲突?在听证会之前,汗需要睡一个好觉来准备他的答案。